目录
3. 自定义泛型结构
java泛型用基础类型
3.1 泛型的基础说明
3.2 自定义泛型类或泛型接口
3.2.1 说明
3.2.2 注意
3.2.2 举例
3.2.3 练习
3.3 自定义泛型方法
3.3.1 说明
3.3.2 举例
3.3.3 练习
3. 自定义泛型结构
3.1 泛型的基础说明
1、<类型>这种语法形式就叫泛型。
- <类型>的形式我们称为类型参数,这里的"类型"习惯上使用T表示,是Type的缩写。即:<T>。
- <T>:代表未知的数据类型,我们可以指定为<String>,<Integer>,<Circle>等。
- 类比方法的参数的概念,我们把<T>,称为类型形参,将<Circle>称为类型实参,有助于我们理解泛型
- 这里的T,可以替换成K,V等任意字母。
2、在哪里可以声明类型变量<T>
- 声明类或接口时,在类名或接口名后面声明泛型类型,我们把这样的类或接口称为或。
【修饰符】 class 类名<类型变量列表> 【extends 父类】 【implements 接口们】{
}
【修饰符】 interface 接口名<类型变量列表> 【implements 接口们】{
}//例如:
public class ArrayList<E>
public interface Map<K,V>{
....
}
- 声明方法时,在【修饰符】与返回值类型之间声明类型变量,我们把声明了类型变量的方法,称为泛型方法。
[修饰符] <类型变量列表>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[形参列表])[throws 异常列表]{
//...
}//例如:java.util.Arrays类中的
public static <T> List<T> asList(T... a){
....
}
3.2 自定义泛型类或泛型接口
当我们在类或接口中定义某个成员时,该成员的相关类型是不确定的,而这个类型需要在使用这个类或接口时才可以确定,那么我们可以使用泛型类、泛型接口。
3.2.1 说明
① 我们在声明完自定义泛型类以后,可以在类的内部(比如:属性、方法、构造器中)使用类的泛型。
② 我们在创建自定义泛型类的对象时,可以指明泛型参数类型。一旦指明,内部凡是使用类的泛型参数的位置,都具体化为指定的类的泛型类型。
③ 如果在创建自定义泛型类的对象时,没有指明泛型参数类型,那么泛型将被擦除,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,但不等价于Object。
- 经验:泛型要使用一路都用。要不用,一路都不要用。
④ 泛型的指定中必须使用引用数据类型。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只能使用包装类替换。
⑤ 除创建泛型类对象外,子类继承泛型类时、实现类实现泛型接口时,也可以确定泛型结构中的泛型参数。
如果我们在给泛型类提供子类时,子类也不确定泛型的类型,则可以继续使用泛型参数。
我们还可以在现有的父类的泛型参数的基础上,新增泛型参数。
3.2.2 注意
①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,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。比如:<E1,E2,E3>
② JDK7.0 开始,泛型的简化操作:ArrayList<Fruit> flist = new ArrayList<>();
③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,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。
④ 不能使用new E[]。但是可以:E[] elements = (E[])new Object[capacity];
参考:ArrayList源码中声明:Object[] elementData,而非泛型参数类型数组。
⑤ 在类/接口上声明的泛型,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,但不可以在静态方法中使用类的泛型。
⑥ 异常类不能是带泛型的。
3.2.2 举例
举例1:
举例2:
举例3:
3.2.3 练习
定义个泛型类 DAO<T>,在其中定义一个Map 成员变量,Map 的键为 String 类型,值为 T 类型。
分别创建以下方法:
public void save(String id,T entity): 保存 T 类型的对象到 Map 成员变量中
public T get(String id):从 map 中获取 id 对应的对象
public void update(String id,T entity):替换 map 中key为id的内容,改为 entity 对象
public List<T> list():返回 map 中存放的所有 T 对象
public void delete(String id):删除指定 id 对象定义一个测试类:
创建 DAO 类的对象, 分别调用其 save、get、update、list、delete 方法来操作 User 对象,
使用 Junit 单元测试类进行测试。
DAO.java
User.java
DAOTest.java
3.3 自定义泛型方法
如果我们定义类、接口时没有使用<泛型参数>,但是某个方法形参类型不确定时,这个方法可以单独定义<泛型参数>。
3.3.1 说明
- 泛型方法的格式:
[访问权限] <泛型>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[泛型标识 参数名称]) [抛出的异常]{ }
- 方法,也可以被泛型化,与其所在的类是否是泛型类没有关系。
- 泛型方法中的泛型参数在方法被调用时确定。
- 泛型方法可以根据需要,声明为static的。
3.3.2 举例
举例1:
举例2:
3.3.3 练习
练习1: 泛型方法
编写一个泛型方法,实现任意引用类型数组指定位置元素交换。
public static <E> void method1( E[] e,int a,int 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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